虚假刷量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诉刷量公司获赔120万元!
分类:新闻资讯
时间:2020-08-16 08:14:36
全国首例对虚假刷量直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的案件。
虚假刷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腾讯公司诉数推公司及谭某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的虚假刷量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120万元。
据了解,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8年实施,第十二条专门规定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成为一大亮点。该条款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考虑到互联网技术及贸易模式发展迅速,还增加了兜底条款以适应实践发展之需。
法院官微转载文章称,此案成为全国首例对互联网虚假刷量服务行为直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第十二条)的案件,对于互联网时代如何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鉴戒意义,对规制互联网“灰黑产”具有一定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腾讯起诉刷量公司不正当竞争
该案由被告从事有偿刷量服务而起。
被告数推公司及谭某通过其运营的网站,以虚假进步内收留信息的点击量、点赞量、浏览量、阅读量、粉丝量为目的,借助其他网络营销平台,对腾讯包括“天天快报”“腾讯视频”“腾讯微视”“QQ空间”“QQ名片赞”“微信”及“微信公众号”在内的产品或服务,以及其他运营商网站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有偿销售的刷量服务。
腾讯以为,浏览量、点击量是公司内收留展示排序和经营服务决策的重要依据。虚假刷量行为不仅会导致为产品播放量虚高支付额外的分成或付费,同时也影响到产品服务的经营策略。虚高或虚假的数据会给用户错误的信息,严重影响用户使用体验。
因此,腾讯向重庆五中院起诉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500万元。
对此,被告辩称,自身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以为,其从事网络推广工作,其经营模式、经营范围、盈利模式与原告完全不同,故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更不涉及不正当竞争。此外,被告以为其“刷量”业务属于网络推广的一种,它与排名广告、头条、置顶等作用相同,是为了进步产品业务关注度的正当宣传手段。
同时,被告谭某表示,数推公司及谭某只是代理方,实际推广业务的实施者为其他平台。其既未破坏原告盈利模式,同时自身利润来源属代理销售利差而非刷量行为的直接效益,故未侵犯原告权益。
法院判虚假刷量构成不正当竞争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提供虚假刷量服务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正当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法院以为,在该案中,被告有采取相关技术手段来暗中实施刷量行为,且从接受客户委托刷量时,为客户有偿提供虚假刷量服务就已经开始实施。符合上述规定中“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正当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
同时,被告关于经营范围与原告不同,以及其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罗列的不正当竞争情形的抗辩,也不成立。不正当竞争并非仅限于同业竞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一方的行为若违反老实信用原则,扰乱公平市场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即可被判定为不正当竞争。
法院以为,提供虚假刷量服务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老实信用原则和贸易道德的规范,同时也损害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影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2014年颁发的《网络交易治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贸易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理,通过有偿刷量服务提供虚假的数据就是在以非正当的手段制造贸易信誉,为自己谋取商机。刷出来的假数据在交易中会成为错误的导向,欺骗经营者和消费者。影响互联网经营者的经营决策,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扰乱正常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破坏了互联网经营者间的良性竞争关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即便委托其上游利用技术来提供虚假刷量服务行为,其行为也妨碍、破坏了腾讯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终极判定两被告提供虚假刷量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须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腾讯12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相关应用
相关文章推荐
-
上海发布不正当竞争案例:涉及支付宝腾讯等
今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到支付宝、腾讯、金山毒霸、百度、大众点评等公司, 共计 10 起典型案例 。...[详情]
-
Soul暂停美股 IPO,创始人被指参与不正当竞争
6 月 22 日消息,今天陌生人社交应用 Soul 突然发布公告,宣布将暂停 IPO 的定价流程,并称大股东腾讯也支持这一决定。...[详情]
- 优酷诉不正当竞争:投自家广告却跳转到其他 App
- 判了 “薇娅严选”实际与主播薇娅无关 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 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败诉:被罚 80000 元
- 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的最新进展:抖音撤诉
- 快手关联公司起诉网聚代刷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 获赔偿8.5万
- 脉脉回应“B站起诉不正当竞争胜诉”:没不正当竞争 达成和解
- 虚假刷量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诉刷量公司获赔120万元!
- 称浏览器屏蔽网络广告 优酷分诉四家网站不正当竞争!
同类排行
最新新闻资讯
- 有哪些永久免费观看视频的app推荐_不用付费在线观看高清版视频的软件
- 成为直播人的app有哪些软件推荐_免费的做直播APP平台下载安装
- 无广告免费小说app推荐哪个好用_全网最全小说免费阅读app排行榜
- 听歌免费的音乐app有哪些比较好用_不用付费的应用软件app可以听歌
- 可以免费追剧的app有哪些无广告推荐_永久免费不用VIP的追剧软件app排行榜
- 现在比较火的直播平台有哪些软件_2023新推出的排名前十的直播平台
- 手机上听歌免费的音乐软件哪个好2023_十大真正免费听歌的app软件不用充会员
- 网约车打车哪个平台最便宜最快_首单免费的打车软件app服务好
- 听音乐免费的软件哪个好不用登录推荐_不用VIP的手机音乐软件2023年排行榜
- 手机哪个平台直播好看点没那么严_最好看的免费观看直播平台排行榜